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光明教育高质量、高颜值发展,打造与世界一流科学城相称的教育强区,光明区教育局拟定了《光明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征求意见稿)》。
依照《深圳市光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光府规[2021]5号)有关规定,现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4月26日—5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邮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yjfyc@szgm.gov.cn;
2.书面反馈:将意见邮寄至光明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55-2319938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光明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征求意见稿)》
2.《光明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编制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