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规定,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于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在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706会议室举行了《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听证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光明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2.听证笔录
3.听证意见汇总表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