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往来不方便、工作太忙走不开,要是能在线上开庭、调解就好了。4月27日,光明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成功调解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3月至10月间,被告深圳某实业公司向原告深圳某科技公司采购机械产品。产品交付后,被告公司仅支付少量货款,剩余货款迟迟不肯支付。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及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且均具有调解意愿。由于当事人公务繁忙,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当事人无法在工作时间参加调解,为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及时解决纠纷,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法官决定利用午休时间在“深圳移动微法院”上开展线上调解。经过协商,双方快速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法院制作调解协议,当事人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查看调解协议无误后签字确认,该案得以顺利、快速、高效调解。
据了解,利用“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当事人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利用电子签名进行确认,原、被告双方与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实时音频视频交互进行交流,为当事人参与庭审、调解提供了交换信息的专属虚拟场所,当事人可在法官、法官助理的主持下进行庭审调解,也可以自行推动调解进程,促进当事人在开庭之前达成和解,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缩短审理周期,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