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两场听证会,分别是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不公开听证和交通肇事案件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司法监督员、市民代表担任听证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据悉,光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努力使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不断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2020年3月,在一宗性侵案件中,救助申请人小兰(化名)患上了重度抑郁症,需进行精神康复治疗,但因加害人缺乏赔偿能力,小兰未能得到相应的赔偿。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光明检察院通过委派司法社工,主动引导小兰的母亲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进行阐述,参加听证的司法社工和社区代表分别从介入保护工作和社区融入工作的角度进行了客观陈述,并表示将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供免费心理治疗,帮助孩子走出阴影。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参会的5名听证员进行了不公开讨论,一致同意对申请人小兰予以司法救助。
第二起案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过失犯罪,事发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认罪认罚,案发后已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听证会上,被害人家属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意见。侦查机关代表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发表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投案及积极救助等相关犯罪情节进行详细介绍。6名听证员认真听取各方发言的同时,针对案件的关键事实、细节问题进行了补充提问,并进行独立评议,一致同意对吴某某作不起诉处理。会后,经光明区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