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奖励结果公布深圳市以光明区凤凰城片区为试点区域在海绵城市试点绩效评价中夺得桂冠
作为深圳市海绵城市试点的主战场,光明凤凰城自2016年4月起先试先行,积极探索形成了海绵城市建设“十大坚持”的光明模式,成为全国海绵建设样板。
深圳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位于光明区东南部,面积24.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16.39平方公里),覆盖完整的东坑水、鹅颈水流域。
试点区域属于后发地区,涉水基础设施极其薄弱,城中村(6个)、旧工业区(64个)分布较广,水体黑臭和内涝问题突出。
同时,面临光明科学城建设机遇,开发强度大,生态保护压力大。

01大海绵——保护和构建“蓝绿”基底
保护生态控制线、城市蓝线等良好生态本底,以公园、公共绿地构建“光明绿环”,串联“山、水、林、田、园”等自然海绵体。
02 中海绵——完善排水系统、治理河湖水系
建立涵盖正本清源、雨污分流、初雨截留、生态补水、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一体的涉水工程体系,夯实涉水基础设施。
03 小海绵——雨水径流源头减排管控
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规划“两证一书”,严格设计审查、施工指导、过程巡查、完工验收等,切实保障海绵要求落地。
在技术路线指引下,光明区鼓足“闻鸡起舞、日夜兼程”的斗志和干劲。
迅速扭转了试点区域本底差的问题,全面完成试点批复的10项海绵城市指标。
实现了“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综合海绵绩效。
小雨不积水
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72%,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水循环得以恢复。
大雨不内涝
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72%,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水循环得以恢复。
水体不黑臭
东坑水、鹅颈水水质达到到地表水Ⅴ类,试点区域7处小微水体全部消除黑臭。
热岛有缓解
凤凰城热岛强度由2016年的1.94℃下降至2018年的1.4℃,城市热岛效应切实缓解。




洪涝
治水

热岛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