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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18年 04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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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情况

  2017年11月,新区出台《关于印发<光明新区关于进一步实施“鸿鹄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文件指出,着力引进培育名医(科)、名院长、名诊所,吸引一批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团队,根据行业水平和新区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和团队,分别给予最高350万元、800万元的补贴。新区卫生系统人才支持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另行制定。文件大力鼓舞和推动新区各行业研究探索引才政策,鉴此,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起草《光明新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试行办法》,并征求新区各有关单位意见。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14〕99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计发〔2015〕73号)文件精神,新区医疗集团现与郭斌教授、梁萍教授等多个高层次医学团队开展了合作交流,有效填补新区学科空白,但仅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郭斌教授团队在2016年正式获得市卫计委立项,仍有符合条件的团队未能通过评审,而全市各区均存在此问题,因此原特区内及龙华、坪山均已出台相应的团队引进政策,而新区目前仍处于空白,未有相应政策。

  二、文件的框架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3条(第一条至第三条),阐述了制定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申报条件,共1条(第四条),介绍团队申报条件及在新区工作时间要求。

  第三章专项资助标准及用途,共5条(第五条至第九条),介绍团队专项资助发放标准(450万-800万)、发放方式、资金用途及技术支持费(25万-150万)。

  第四章认定程序,共3条(第十条至第十二条),介绍团队申报材料及审核认定等程序。

  第五章资金管理与使用,共9条(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资金发放方式、做好部门预算及资金发放比例。

  第六章考核与监督,共7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团队服务年限、目标责任、建立制度、考核评估及法律责任等。

  第七章附则,共3条(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引进范围。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是指新区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团队,属于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急需、能为提升新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带来重大积极影响、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并由新区卫生计生局组织立项的团队。若已经申报深圳市高层次医学团队引进工作,并获得市卫计委立项的,原则上不按照本办法执行。

  (二)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光明新区关于进一步实施“鸿鹄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据学科带头人及所在团队的专科水平将引进团队分为A、B、C三类,并相应符合光明新区杰出人才、光明新区精英人才A类人才认定标准。同时明确团队组成、工作时间及团队学术地位。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用途。团队的专项资助标准为450-800万,根据团队工作开展需要和绩效考核情况分5年发放至引进单位,团队资助资金由引进单位统筹用于引进团队的工作开支。同时明确25-150万的技术支持费。

  (四)认定程序。引进单位与引进团队商洽并签订初步引进协议后,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材料,由卫生计生局组织开展团队评审。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卫生计生局根据年度计划,测算专项资助金额度,做好年度部门预算、支出计划和决算。引进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团队的资助资金。

  (六)考核与监督。引进团队须与引进单位签订为期5年以上的合作协议,团队带头人要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光明新区学科建设实际情况,以项目形式为重点,培养光明新区卫生人才队伍,制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由卫生计生局制定考核办法和组织第三方对其进行评估。

  四、解读部门与解读人

  解读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计生局

  解读人:黄健鑫;联系方式:2341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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