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上午,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司法局共同成立的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6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窗口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同时揭牌成立。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及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共同为工作站揭牌。
据悉,针对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需求,光明区始终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区、街道两级“2+6”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的成立是光明区积极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一方面,能让广大退役军人享受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政策便利,另一方面,通过与区司法局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还能让光明区退役军人享受更精准、便捷、优质、高效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将切实帮助广大退役军人提高法治意识,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
仪式上,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的成立,使我们的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也必将对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光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光明区“高质量、高颜值”发展目标为根本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营造关爱、服务、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打造具有光明特色的“高服务、高亮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