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邱浩航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实施办法》)。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具体实践,对于光明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执行,切实提升光明区依法行政水平。要全面把握《实施办法》实践要求,不断提升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管理,更加注重决策执行,认真梳理符合标准的决策和听证事项,确保行政决策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实施办法》在政府系统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学习《实施办法》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案例分析、情景体验等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学习领会,不断规范部门决策行为。要广泛开展宣传解读,邀请专家教授全方位解读《实施办法》,发挥基层法治宣传员、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等群体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依规参政议政,有效规范社会监督行为。要切实用于指导实践,将《实施办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逐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程序,以科学、民主、法治的决策破解光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