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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管委会2015年预算

日期:2015年 06月 20日    信息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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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

   一、2015年新区经济及税收形势预测

  2015年,光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全球经济仍处于缓慢、脆弱的复苏之中。国内进入经济增速趋于放缓、经济结构趋于优化的“新常态”。根据统计数据,2014年中国经济增长为7.4%,2015年增速可能继续放缓至7.1%。新区经过多年对基础设施环境的持续投入,已培育形成了平板显示、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优势产业集群,成为推动新区经济稳步增长的新引擎,但受宏观经济环境偏紧、进出口形势严峻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预计新区2015年经济发展增速为12%。

  2015年新区税收收入受国家结构性减税、华星光电二期项目建设及2014年地税一次性增收因素影响,预计税收增幅将有所放缓,结合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新区2015年全口径税收为89.28亿元,较上年增长16%。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理财,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编制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新区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原则是:

  1.依法编制、收支平衡原则。严格按照现行各项财政规章制度,依法编制财政预算,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2.优化结构、突出民生原则。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民计民生投入比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3.保障重点、加快发展原则。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杠杆引导效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有质量的高速发展。

  4.厉行节约、勤俭行政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45.38亿元,比2014年完成数下降14.9%,如剔除2014年特建发收益等因素影响,实际增长2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7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4.82亿元。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1.29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16%;非税收入3.13亿元,比2014年预计执行数下降83.6%。具体安排如下:

  1.增值税分成部分10.09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增长16.5%,主要考虑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培育,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已初具规模,增值税贡献效益进一步显现。

  2.营业税分成部分5.26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增长13.9%,主要考虑是新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拉动。

  3.企业所得税分成部分6.44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增长32%,主要考虑是辖区各支柱产业经营状况预计将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同时华星光电二期项目将于本年投产运营。

  4.个人所得税分成部分2.27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增长20%,主要考虑是企业经营业绩上升将拉动员工工资薪金收入增长。

  5.城市维护建设税3.6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增长15.9%,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等计税基础增长拉动。

  6.契税分成部分0.2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下降85.4%,主要考虑是上年存在一次性大规模历年欠缴清收收入。

  7.其他各税分成部分3.43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增长39.6%,主要考虑是随着辖区房地产市场成长壮大和经济总量的快速提升,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相关税收收入将较快增长。

  8.非税收入预计3.13亿元,较2014年执行数下降83.6%,主要是上年存在16.92亿元特建发合作收益收入。

  9.结转结余收入预计0.73亿元。

  10.上级补助性收入预计5.4亿元,包含中央税收返还0.98亿元、市一般性转移支付1.58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2.84亿元(其中含2015年起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原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6亿元)。

  11.建议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4.82亿元。

  四、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光明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5.38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1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5.2%;转移性支出2.57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328%。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5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计划安排4.97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45.9%,主要是本年存在人员工资结构优化和社保并轨改革等因素。

  2.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5.39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39.7%,主要是本年新区进一步充实警力配备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管控,并相应提高业务装备、办案经费等保障水平。

  3.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计划安排7.15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9.2%,主要是本年新增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以及进一步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力度。

  4.科学技术,反映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56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00.5%,主要是为进一步提升新区产业发展创新和技术竞争优势,在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导向前提下,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扶持资助。

  5.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63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12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25%,主要是本年新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0.25亿元和社区基金会项目培育扶持支出0.09亿元。

  7.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5.96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34.1%,主要原因有:一是新增安排医院设备设施购置支出2亿元;二是医务人员规模扩大和人员经费差额拨款比例提高至80%;三是加大社康机构运行和医疗政策性亏损补助力度。

  8.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61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1%。

  9.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计划安排10.14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2.6%,主要是上年存在解决城投公司注册资本支出,如剔除以上一次性因素影响实际增长达37%,主要原因有:一是本年新区重点加强基层社区投入,安排1.2亿元解决社区群众民生发展问题;二是为满足城市发展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新区市容环卫和城市管理投入力度。

  10.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计划安排0.99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90.5%,主要是按照《深圳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按上年新区城建税的15%安排水利建设基金计提上缴支出0.47亿元。

  11.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0.03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97.2%,主要是自2015年起公交燃油补贴负担支出由以往新区上划列支调整为上解市支出安排。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安全生产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44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69.7%,主要是本年新区大幅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安排1.26亿元用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各类援助、援赠等资金支出,计划安排0.16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23.8%,主要是按规定适当增加援疆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39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下降83.4%,主要是上年存在一次性房改住房补贴历年补缴支出。

  15.预备费1.2亿元,主要是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安排。

  (二)转移性支出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计划安排上解上级支出2.57亿元,较2014年年初预算增长328%。

  2015年光明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亿元

  序号

  科目

  2014

  预算数

  2015

  预算数

  增幅

  备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0.71

  42.81

  5.2%

   

  1

  一般公共服务

  3.41

  4.97

  45.9%

   

  2

  国防

  0

  0.02

   

   

  3

  公共安全

  3.86

  5.39

  39.7%

   

  4

  教育

  6.00

  7.15

  19.2%

   

  5

  科学技术

  0.28

  0.56

  100.5%

   

  6

  文化体育与传媒

  0.63

  0.63

   

   

  7

  社会保障和就业

  1.70

  2.12

  25.0%

   

  8

  医疗卫生

  2.54

  5.96

  134.1%

   

  9

  节能环保

  0.60

  0.61

  1.0%

   

  10

  城乡社区事务

  10.41

  10.14

  -2.60%

  可比增长37%

  11

  农林水事务

  0.52

  0.99

  90.5%

   

  12

  交通运输

  1.05

  0.03

  -97.2%

   

  13

  资产勘探信息等事务

  0.85

  1.44

  69.7%

   

  14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13

  0.16

  23.8%

   

  1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

  0.04

   

   

  16

  住房保障支出

  8.33

  1.39

  -83.4%

   

  17

  预备费

  0.4

  1.20

  200%

   

  二

  转移性支出

  0.60

  2.57

  328%

   

  三

  总计

  41.31

  45.38

  9.85%

   

      

  第二部分 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51.45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520.2%,主要是本年新区土地出让规模大幅提升,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比2014年执行数相应增加。主要有:

  1.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9.92亿元,比2014年执行数增长622.2%,主要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分成收入49.72亿元和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0.16亿元等。

  2.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53亿元,主要是基本农田改造建设资金结转1.52亿元等。

  二、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5新区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51.45亿元。主要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51.29亿元,主要有: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1.13亿元,其中征地拆迁和补偿28.74亿元、城市建设10.73亿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93亿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27亿元和保障性住房7.46亿元;二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15亿元。

  2.其他支出0.16亿元,主要是福彩票公益金支出0.11亿元和体彩票公益金支出0.05亿元。

   

  第三部分 2015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指导思想

  按照十八大关于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思路,结合光明新区的实际情况,2015年光明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原光明农场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增强新区国有经济活力,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实现区属国资国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严格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

  二是推动解决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不断优化国企产业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编制范围

  新区三家区属企业全部纳入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

  (四)总体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2015年预算安排本年收入1300万元,预算安排本年支出1300万元,收支平衡。   

  表1: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1

  利润收入

  1300

  科学技术支出

  500

  2

  股利股息收入

   

  教育支出

  50

  3

  产权转让收入

  -

  城乡社区支出

   

  4

  清算收入

  -

  交通运输支出

   

  5

  其他收入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

   

   

  其他支出

  650

  7

   

   

  转移性支出

  100

  8

  本年收入合计

  1300

  本年支出合计

  1300

  9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10

   

  1300

   

  1300


 

  二、2015年收入预算安排的主要情况

  (一)2014年区属企业运营情况。

  2014年底,区属企业资产总额62.5亿元,净资产26.68亿元,利润总额5232万元,其中国有净利润3180万元。

  (二)利润上缴比例。

  新区区属一级企业以及直接参股的其他企业每年度可分配的利润和红利,1000万以下(含本数)部分按50%的比例提取专项资金;1000万—2000万(含本数)部分按40%的比例提取专项资金;2000万以上(不含本数)部分按30%的比例提取专项资金,年度终了并经审计后30天内上缴。

  (三)收入预算情况。

  按上述预算上缴比例,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本年收入1300万元,全部是区属国企上缴利润收入。

  (四)收入预算结构情况。

  从收入结构情况看,2015年预算利润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

  三、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情况

  根据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2015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本年支出1300万元。

  表2: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科目

  2015

  预算数

  2015年预算项目支出明细

  1

  科学技术支出

  500

  支持卫光生物公司上市、光侨公司技改

  2

  教育支出

  50

  安排国资监管制度汇编及宣传、国企管理人员培训

  3

  其他支出

  650

  支持经发公司业务转型、安排原农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安排光明集团清产核资

  4

  转移性支出

  100

  国企财务总监薪酬

  5

  本年支出合计

  1300

 

  6

  结转下年

  0

 

  7

  总 计

  1300

   

  (一)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主要项目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是: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教育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650万元和转移性支出1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

  安排支持卫光生物公司上市300万元,支持光侨食品公司技术改造升级200万元,鼓励新区国企进入资本市场、淘汰落后产能,升级装备与技能。

  二是教育支出50万元。

  安排新区国资监管制度汇编、宣传30万元,新区国企管理人员业务培训20万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其他支出650万元。

  安排原农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4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生活补贴,保障民生的同时,防止新区信访案件滋生;支持经发公司业务转型140万元,鼓励其拓展新业务,提高经营效益;安排用于光明集团清产核资100万元,摸清企业家底,规范健康运作。

  四是转移性支出100万元。

  安排新区派驻国企的财务总监薪酬100万元,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和审计监督,国资履职不断优化。

      (二)2015年支出预算主要特点。

  一是继续保持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支持力度。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按月支付原农场退休老干部生活补贴。

  二是加大对产能落后国企的帮扶力度。

  支持光侨公司技术改造升级、支持经发公司转型发展,提升区属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三是提升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

  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加大国企管理与运营监管,推进区属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区属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四、预算结余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无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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