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升“三个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执行“三个规定”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
2022年1月至6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其中填报事项涉及司法办案6件、其他情形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