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工作方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工作办法》《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相关程序审查,拟选任王著希等39名同志为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听证员拟任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等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电话:0755-88213313;0755-88210396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万润大厦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