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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 01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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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光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人力资源领域法治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教育,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法律知识教育,结合学习宪法、民法典、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会2次;邀请区司法局局长作“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专题宣讲;邀请法律顾问律师,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培训2场,专题学习宪法、程序性行政行为等法律知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

  (二)加强规范管理,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制度约束。修订印发《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新制定制度15份、修订制度14份,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健全行政决策的机制和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以严格的制度管住人、管好事。

  二是严格程序办事。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履职,落实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依法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率达100%。认真落实法律顾问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聘前审查和聘后备案程序,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等涉法文件,均事先经法律顾问审查。认真梳理本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是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宗,依法配合法院取证庭审工作。联合区法院印发《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完善裁审案件信息通报和业务研讨制度。开展法院庭审观摩11期,逐步推动裁审标准统一,维护司法权威。

  (三)强化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成效不断彰显

  一是依法行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车轮式实地巡查2032家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和非法介绍、派遣、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487家,涉及劳动者约5.14万人,接收处理农民工欠薪线索142条,并安排专人核实处理,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指导督促各街道依法规范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年劳动监察立案15宗,责令整改企业15家,行政处罚企业9家,处罚金额43.2万元,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仲裁提升服务质效。建立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以法院庭审为“样本”规范仲裁模式,裁决案件改判率下降10%。提高仲裁办案效能,累计结案率达98.73%,排名全市第三。全市首创以网络直播方式开展“云观摩”以案释法,落实“E键送达”服务,提升“互联网+仲裁”服务质效。完善“仲裁建议书”制度,为企业提供用工“体检”,发放仲裁建议书25家次。

  三是依法调处确保“四个零发生”。坚持依法依规调处劳资纠纷,创新推出“调处+就业”模式,作为劳资纠纷调处新模式在全省劳动监察系统推广。持续深化法治思维下“大劳动”格局,完善劳资纠纷全链条工作机制,建立街道日报制度,形成区、街协同处置工作体系。建立“关停并转迁”企业劳资纠纷隐患台账,会同局法律顾问评估法律风险,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重大劳资纠纷12宗,实现劳动领域30人以上越级上访案件、百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案件、个人极端事件、政治事件“四个零发生”。

  四是治欠保支取得良好成效。落实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区级治欠保支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定期研判辖区劳资纠纷形势,统筹调度各级治欠保支迎检工作、劳资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推动一般领域、工程建筑领域保障工资支付机制逐步完善落实。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排名全市第一。

  (四)狠抓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扎实开展援企稳岗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印发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10.5万余份。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治培训2场,受众达140家次、150人次。把法治教育作为专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培优、胜任力、素质提升等各类专干培训班,参训1万余人次。

  二是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普法行动,联合住建、工务署等部门现场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较大型劳资纠纷现场普法6场次,派发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约1500份,惠及企业员工约1500人次。组织安全顾问机构对三类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2020年光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获评优秀等次。

  三是开展特色普法活动。利用民法典颁布、“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普法进基层活动8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万余份,惠及群众约3000人次。举办“阳光仲裁巡回庭”活动7场、“阳光仲裁直通车”活动4场,开展重点企业“送法上门”300余家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守法,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示范带动全体职工干部通过法治专题培训、“初心大讲堂”“每周讲坛”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狠抓普法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员工依法维权,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法治建设的“领航员”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持续狠抓局法治队伍建设,全面依法行政,保障人财物投入,推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三)强化考核督导,做法治建设的“监督员”

  狠抓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督促法治政府建设进度滞后、质量不高的科室(中心)限期整改,充分用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年全面完成考核任务21项,推动人力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不足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局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干部职工尤其是新入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有待加强,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方式较单一,多为发放传单、摆摊普法、张贴海报等传统形式,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创新不多,普法成效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提高法治意识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法制学习,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

  创新宣传方式,借助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通过普法座谈、法律竞赛等方式,围绕就业创业、劳动保障、人才服务等民生热点和群众需求开展普法。坚持精准普法,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用工、群众依法维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明确区、街劳动监察执法事权划分,细化办案规则,加强业务指导,稳定劳动监察执法队伍,推动劳动监察执法依法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领域行政审批,推动“放管服”审批改革工作规范、便民、高效。三是完善区、街劳动争议案件分级管理、分类处理机制,强化区、街仲裁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系统提升基层仲裁机构整体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专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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