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深圳市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治建设工作,以“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为导向,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构筑起疫情防控法治之墙,在法治制度建设、提高市场综合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局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特区法规,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我局主要负责人陈建民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了我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切实推动了我局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开展,在2020年度述职工作报告中,陈建民同志还对其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
我局班子成员叶壮鹏、文镜明、吴良卫、焦晓玲、廖志勇等5名同志也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2020年度述职工作报告中,上述5名同志也对其本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
(二)贯彻落实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部署,着力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在深化登记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一窗通”“企业注销一窗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应用统一地址库加强商事登记与监管工作,全方位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方面,依法将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2020年,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商事主体共581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企业共3户,协助区各职能部门核查企业相关信息2000余户。
三是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累计完成292次,827户企业主体检查,其中共开展联合抽查67次,检查主体共99户。检查结果于2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官网“光明区政府在线”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方面。我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领域监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年,商标违法行为立案26宗,办结21宗,罚没款26.04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公安5宗;假冒专利违法结案3宗;侵权纠纷专利案件立案9宗,结案5宗,进一步净化知识产权竞争秩序。
(三)重点领域执法亮点纷呈,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打击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口罩机、熔喷布等生产物资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20年我局共立案查处涉疫情相关案件共47宗,结案43宗,其中移送公安2宗,作出罚没款111.47万元。同时,持续开展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现场核查和价格监管工作。
二是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完成高风险企业检查全覆盖。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链条更加完善,全年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4744批次。压实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责任,定向排查2.7万人次。
三是复工复产抓准企业需求。“圈对圈”广泛宣传利好政策,调动行业协会宣传辐射作用,扩大“朋友圈”打造“宣传圈”。“线对线”网上办事便捷群众路线上预约减少群众聚集,有序推进证照延期办。“点对点”服务指导疫情防控,研究制定“3+1”服务机制,盘活辖区企业主体活力。
四是对光明区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通过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实施全面精准排查,为我市疫商情防控处置工作实现提供可靠信息。率先开发发烧咳嗽药品二维码登记平台,大幅提升疫情防控响应速度。全区建立药店哨点372个,累计上报发烧、咳嗽药购买记录11.47万条,识别风险信息1537条。
五是全面开展农贸市场防控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深度排查冻品市场,两天摸清冻库底数。推广应用“冷库通”,录入主体信息162家,完成率100%。对光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面摸排整治,全面完成从业人员、产品、环境核酸检测任务,“应检尽检”人员检测率达100%,病毒核酸检测全部阴性。累计检测样本3.5万份。压实市场防疫“三全”硬任务,检测进口冻品3824批次,消毒经营单位1.2万家次,建立追溯链条176个。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制定全区“双随机”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持续完善与抽查任务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精细化建设执法人库,实现实时动态调整。积极推进并按要求完成监管覆盖率指标测评工作。截至目前,光明区13个监管执法部门监管对象21990户主体,执法人员148名,圆满完成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制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负责人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工作规定》等内部工作规定,并面向一线执法人员,制发《关于明确“三项制度”实施要点的指引》,《光明局执法办案指引》等执法工作指引,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上半年,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要求,对我局2019年办结的900余宗案件,针对9大“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评查,制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2019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报》,对评查发现的案卷档案不够规范、案件办结时间过长等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通过召开全局案卷评查工作总结会,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计划;在2020年下半年度,针对以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借鉴6S、QCC工作理念及方法,由法制科和办案科所进行重点课题攻坚,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予以推广,切实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监督
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20年,我局收到复议决定102宗,积极开展复议答复工作,组织科所按时、保质提交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对于2宗不利决定,我局严格执行。
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全局班子成员出庭应诉4宗,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三是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切实提升办案质量。2020年,我局共收到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三书一函”5份(其中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告知函1份、检察建议书2份、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1份、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告知函1份),均已按要求办理并及时反馈。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我局共收到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 1件,区人大建议7件,区政协提案4件,均按时办结,满意率100%。
(六)深化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宪法宣传。12月4日,积极组队参加区政府在公明广场举行的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普法大集市”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工作人员摆摊设点,讲解并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文本,并就预防食物中毒、堤防消费陷阱等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现场群众学习宪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量公平秤等法律小知识,现场参加群众300余人,派发宪法和市场监管宣传资料共8类600余份,群众参与积极。同时,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局组织食药、质量、特设、消费者保护等业务科室及辖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向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
二是开展民法典宣贯。包括:在7月,组织局干部50余人,通过视频形式参加市局举办的《民法典解读》宣贯会;在8月,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广东省学法考试,其中《民法典》为必学必考内容;在9月,设置分会场,组织局干部30余人参加省局《民法典》视频学习;按照区司法局统一部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240余本,及时安排发放,号召干部职工学法普法;在10月,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民法典》视频公开课;另外,还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干部职工转发“民法典解读总则篇”、“民法典继承篇理解和适用”、“跟我学民法”等音频视频网络链接,指导普法学习。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法考试,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其中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
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2020年,我局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面向社会群众,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 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点;“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特种设备普法安全生产月”等专门时间段;《民法典》颁布实施的专门宣传期,通过现场宣传、张贴海报、线上答题、新闻媒体直播等形式,面向公众开展普法宣传。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2009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连续实行多轮改革,先后整合了原工商、质监、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盐业、农业畜牧业等职能,职能不断增加,基层面临监管执法领域快速扩大、新的职能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执法要求,基层队伍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缺乏,基层承接能力尚未得到有效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和繁重的监管任务不匹配,原执法人员更新观念、转换角色、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仍存在不适应的情况,部分执法人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新业务新职能的学习意识不高,不能在业务工作中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关键点、风险点、多发点,对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是商事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待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却没有与之相适应的退出机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载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商事主体数量庞大,违法中介冒用身份证明办理商事登记现象较突出,不经营或不活跃商事主体数量庞大。
四、2021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健全市场监管体制,解决商事登记立法分散、不同市场主体登记规则、标准、程序不统一、效力不明确等问题。顺应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发展新要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质增效,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负减压,充分调动企业活力。持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用智力换人力,强化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光明区实际情况,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及时对外公示;配合建设市级统一平台及数据报送,按要求推行“联合日”等各项任务;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部门按时完成本单位任务。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力度。加强政策引导,不断优化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引进综合实力较强、业务范围互补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知识产权活动,提升区知识产权人才供给水平;加快推进光明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基础服务功能,集聚高端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水平跨越式发展。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解读最新法律法规、专业法律知识、典型法律案例,通过组织法制培训、法制工作研讨会,重点围绕部门之间执法的融合、执行法律法规规章遇到的问题、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的新趋势与特点等方面进行座谈研讨,分享工作心得与体会。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法律顾问为抓手,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综合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
五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建议信用培育机制,注重督促企业自律,积极倡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的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注重信用的意识;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拓展信用信息在证券、银行、金融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并落实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的惩戒措施;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商事登记改革的意义,让执法部门、企业、群众参与改革,监督改革,为改革献言献策;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于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以此达到震慑作用。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整改措施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促进,多方协调保障应急防疫物资和“菜篮子”供应,重点打击防疫重点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全民监督。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监督,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持续作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外大力开展食药、特种设备、质量、农牧业相关普法宣传,迎接“八五”普法工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整改上年度法治建设问题。针对上年度我局在执法办案和处理投诉举报时存在程序性告知缺失,个别单位办理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加强办案培训等方式进一步纠正和规范,确保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特此报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