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0年 12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字号: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在常委会、常务会带头学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决落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印发《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持续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绩效考核,分值占比4%,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

  二、健全制度,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0年,光明区共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份,均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一是规范性文件草案均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二是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公布、统一解读、统一查询;三是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

  (二)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适应我区机构改革以及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实际需要,组织全区各单位对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并将梳理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野生动物保护法、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2015年制定出台的《深圳市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光规〔2015〕5号)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区直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纳入统一管理,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三、完善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工作。一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印发《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纳入目录范围的事项由承办单位依法组织实施。二是监督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按程序征求公众意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

  (二)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在光明区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专栏,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听证事项目录以及有关通告、通知等,方便社会公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查询和意见建议提交。

  (三)优化政府行政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修订《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深光规〔2015〕6号),形成《深圳市光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从提出到归档的各环节程序。

  四、严格规范,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贯彻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及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梳理街道综合执法职权下放事项,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优化街道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

  (二)创新开展涉企联合行政执法。印发《光明区进一步优化涉企执法和服务的若干举措》,以“优方式、强服务、提质量”为主调,进一步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部门执法监督、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推行企业分类分级管理、联合执法(巡查)、统一执法标准、网上执法等10项改革举措,优化涉企执法方式,提高涉企服务水平。区安委办牵头搭建联合执法系统,试点开展联合涉企执法行动,有效减降低涉企执法频次,提升涉企执法效能。

  (三)着力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与案卷评查。以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数据录入为抓手,监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数据报送与信息公示。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020年,共开展四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案卷472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摸排各领域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四)创新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按照“全覆盖、分层次、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采用线上直播为主、现场培训为辅的模式,结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卷评查高发问题,有针对地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20年,共圆满举办规划土地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讲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档案规范等四期行政执法培训,全区持证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和行政执法档案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法律顾问等共计1443人次参加了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五、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2020年,光明区行政诉讼案件共125宗,已结案85宗,无行政机关败诉情况。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已开庭的76宗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9次。积极落实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2020年,光明区共收到检察建议书6份,司法建议书9份,均按时办理反馈。

  (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通行政执法投诉信箱、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安排专人收取信件和接听电话。2020年,共收到群众投诉180余件,已受理行政执法投诉14件,均按程序和时限办理。

  六、多元共治,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作用。严格遵循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20年,光明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宗,已办结15宗,其中维持3宗,终止5宗,撤销7宗,复议机关纠正率达46.7%。

  (二)持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区、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与法院互联互动,配备45套人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设备,实现在线司法确认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2020年,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人民调解案件6699宗,调解成功6535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8%,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

  七、全域联动,深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深入搭建“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组建“1+6+31+N”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246个,整合社区、街道和学校法律顾问共计111人。2020年,各级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4831人次,出具法律文书和审查法律意见2310份。

  (二)先行先试打造“法治城市示范”创新平台。成立深圳首家区级政企合规专业研究机构——光明区中科合规法律研究院。率先在全市建立光明互联网公证处,创新探索公证市区共建,优化契合光明特色和群众需求的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成立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调委会,探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模式的光明实践。

  八、多措并举,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创新改进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方式。制作抖音、动画等疫情防控普法小视频185个,开展助企复工专题网络直播4场次,依托网络宣传媒介向群众宣传推送三期战“疫”普法微课堂。

  (二)加强法治阵地创建。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2个,市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3个,“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现100%全覆盖,开设“法治光明”普法微信公众号,不断满足辖区居民多层次、多维度的普法需求。

  (三)深入宣贯《民法典》。将领导干部领学《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843名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干部职工参与率达100%,优秀率达99.88%;组织社区法律顾问送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和进企业活动8场次,向辖区居民发放10000份民法典书籍,派发宣传折页近3000份。

  九、强化保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区直各单位,各街道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参训人员法律综合素养。三是区领导率队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活动,学习行政诉讼审理流程及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要点,提升运用法律解决问题能力。

  (二)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把聘用关,建立聘用前置审查制度;严把履职关,监督法律顾问履职情况;严把履约评价关,建立法律顾问年度履约评价制度。2020年,全区共聘请律所116家、301名专业人员为我区提供法律服务,实现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三级网络常年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智库作用。

  (三)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工作。为做好本年度我区法治政府考核工作,根据市、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度滞后、质量不高的单位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充分用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光明区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圳市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光明区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特此报告。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