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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局2015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5年 05月 1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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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开局之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市委五届二十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新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1234行动”,即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两项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兄弟局办和群众的三方支持,实现“四抓四有”,即:抓攻坚,实现改革创新有新突破;抓提速,实现民生保障有新亮点;抓提质,实现平安和谐有新成绩;抓提效,实现作风建设有新常态。

  (一)抓攻坚,实现改革创新有新突破

  一是深化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改革。启动以借力一批专家“智囊”、培育一支专业队伍、设立一项专项资金、打造一批品牌项目、争创一个“国字号”招牌等为内容的“九个一”工程,打造社区基金会试点2.0版。进一步理顺社区基金会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创新完善社区基金会诉求收集、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评估“四大机制”,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不断完善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制度体系,打造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的“光明模式”、“深圳模式”。

  二是深化养老助残事业发展机制改革。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方式,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加强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建设社区残疾人服务驿站,以引进、自建、培育等方式逐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养老助残服务网络。

  三是深化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体制改革。依托整合后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社工、社区志愿者等服务资源,打造统一的社区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社区家园网二次开发全覆盖。整合社区户籍、计生、劳动保障等社区服务网,开发推广“掌上社区App应用”,打造“指尖上的社区服务一网通平台”。推动建立区级社工联席会议制度和社工协会,进一步完善社工晋升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提高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水平。

  四是深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行业协会类等社会组织。成立新区社会组织总会,出台社会组织自律规范文件,设置社会组织审批前现场检查环节,定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举办新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创先评优机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编制新区社会组织目录,制定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指导、协助社会组织更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五是深化劳资纠纷防控服务机制改革。建立企业用工和工资发放信息数据库,对企业进行“金银铜铁”诚信等级评估,对诚信度低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在网络及时公布涉及重大违法企业信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依托劳资纠纷网络预警平台,同时快速收集劳资隐患信息,通过分类指派,快速将案件分派到社区网格落实具体责任人,提高调处效能。建立完善“新区—办事处—社区—企业(园区)”劳动争议“四级”调解平台,以社区和企业为重心,实现行政、人民、仲裁、工会、司法多元化调解机制。做实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审理平台,定期开展劳动仲裁接访直通车活动,提高接访和案件处理工作质量。

  (二)坚持抓提速,实现民生保障有新亮点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实现就业。积极开展户籍青年“就业导航”计划,通过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为500名以上户籍失业人员提供转变就业观念、职业素养培训和个性化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开展青年见习计划,发展2-3家辖区重点企业创建见习基地;开展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帮一”援助活动,结对帮扶50名以上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落实高校毕业就业政策,引导户籍青年多渠道就业。重点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帮扶措施,加强对长期失业人员、低保对象等的就业援助,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继续做好异地劳务工就业服务,落实好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一站式”服务。继续实施“春风行动”、“南粤春暖”、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益性系列招聘活动20场以上,提供招聘岗位信息4万个以上,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为企业用工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着力推进户籍居民自主创业。全面梳理户籍居民创业意愿与实际创业情况,为有创业意愿的户籍居民提供SYB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户籍居民综合测评,对创业条件成熟的户籍居民提供重点创业孵化服务。聘请专家团队为创业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市场推广、融资支持等“一条龙”创业孵化服务。全面落实税费减免、首次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奖励等各项户籍居民自主创业援助政策。

  三是加快推进民生福利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光明福利院建设,推进公明鹰山墓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停车场)项目、光明怀恩墓园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更新改造新区婚姻登记场所,按照国家《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MZ/T 024-2011)》3A标准,积极推进新区婚姻登记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加使用面积至500㎡,增设婚姻登记电教室、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大力提高新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新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选址工作,推动建成养护型和供养型的福利机构,优先满足困难老人、失能老人、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体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低保“年审+抽查”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低保抽查工作定期通报和追责机制,提高低保信息和服务的透明度。

  四是尽心尽力为侨服务。借助社区基金会力量,联合社区及社会慈善资源,优化升级“金色朝阳-归侨侨眷新生代成长服务项目”,为至少100名归侨侨眷子女提供为期6个月的免费辅导,打造新区乃至全市的扶侨助侨新品牌。继续开展全市社区侨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为侨服务水平。探索在社区建立侨联组织,构建“新区-办事处-社区”三级侨联网络。开展省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救助工作,帮助归侨侨眷实现就业创业,促进侨界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各级侨联干部队伍和发展阵地建设,为归侨侨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坚持“扶贫济困、贴近弱势群体”原则,继续实施大病救助、突发事故救助、特困救助和曙光助学等品牌救助项目,扩大救助覆盖面,确保救助及时有效。继续完善慈善信息公开机制,丰富畅通慈善服务信息渠道,致力打造“阳光慈善”。组织做好慈善月系列活动,倡议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开展慈善捐赠、入户慰问、爱心回访和公益广告宣传等慈善活动。广泛宣传慈善理念、慈善行为、典型人物和事迹,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抓提质,实现平安和谐有新成绩

  一是积极预防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的日常巡查和网络监察工作力度,全年对辖区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不少于2000家(次),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劳动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认真负责抓好每一宗投诉举报案件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群众投诉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二是不断完善劳动调解和仲裁工作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四级调解网络,协调新区工会组织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加强调解业务指导,建立调解培训机制,提升调解对劳动争议化解的能力。完善仲裁工作人员考核激励机制,修订仲裁工作人员办案补助办法,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加强仲裁人员作风建设,以作风提升推动仲裁效能提升,提高劳动仲裁效率,为完成年度办案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扎实推进统战工作。完善民主党派与社区结对服务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为社区建设献计出力,达到党派和社区建设互利共赢的新局面。加强党外代表培训力度,着力培育和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优、干事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提升统战对象的参政议政服务大局能力。深入推进港澳台交流联谊工作,全力支持乡亲社团发展壮大,指导香港深圳公明同乡会完成换届工作,推动光明同乡会扩大会员规模,保障同乡会发挥应有作用。深化与台南市海峡两岸交流协会的经济往来,继续按计划开展对台采购和经贸文化考察活动,提高互信,增进感情。

  四是积极稳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完善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机制,开设绿色通道,将少数民族群众纳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巩固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管理机制、不稳定因素排查防控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分享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适应城市生活。加大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用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栏、张贴海报、派发平安创建传单等方式,提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五是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制作播放动漫等方式,深入社区和企业宣传民政、劳动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提升辖区企业、组织、居民和来深建设者对低保、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规定的知晓率,提高企业、居民和来深建设者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增强居民、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其遵循正规渠道投诉、举报。加大对企业用工管理、社会组织运营等方面违法行为的监察和整改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每季度开展一次劳动仲裁接访直通车活动,强化仲裁“以案说法”普法教育作用。

  (四)坚持抓提效,实现作风建设有新常态

  一是抓好依法行政。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推进社建事业改革创新相结合,以改革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梳理完善我局权责清单,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开政务、业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梳理并紧盯职责风险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制度体系。

  二是抓好职能转移。加大政府公共服务转移和购买服务力度,结合业务实际、循序渐进地将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低保管理、扶老助残、社区服务、归侨侨眷新生代成长服务等方面的事务性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转移给社区基金会等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承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成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者,探索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做到对政府职能承接者在事前有资质审查,事中有跟踪调查,事后有绩效评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优胜劣汰竞争激励秩序。

  三是抓好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多到一线调研沟通,在一线搜集资料,在一线掌握实情,在一线解决问题。全面梳理社会建设局“十二五”期间各项事业发展情况,与研究机构合作,专项对基层治理与服务、社会福利与救济、劳动就业保障等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挑战,紧扣新区未来发展方向和定位,积极谋划社会建设局各项事业“十三五”规划。

  四是抓好监督考核。强化绩效导向,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检查台账资料、模拟办理等形式,对局重点工作情况、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文明礼仪等方面进行督查,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同时,将政策执行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作风和效率状况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确保各项任务和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五是抓好团队建设。通过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工作平台,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争创佳绩”为目标,定期组织团队文体计划、团队学习计划、团队协作计划、团队展能计划、团队关爱计划等一系列团建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凝心聚力,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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