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保健食品作了明确的定义: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不能治疗疾病,所以,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也不能代替食品。如果得了疾病,首先应该就医,由医生进行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切不可有病不医,有病乱投医,有病不吃药,有病乱吃药。更不要听信不实的,甚至是虚假的广告宣传,否则会贻误治疗的最佳时机,导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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