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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师法》培训

日期:2021年 1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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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医师法》,光明区卫生监督所于11月10日下午组织该所全体职工参加线上法制教育培训。

  授课老师详细讲解了《医师法》与已废止的《执业医师法》的对照区别,重点阐述了医师权利及义务增加内容,如对有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的医师,将会被依法取消或剥夺医师执业资格,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通过本次培训,该所职工加深了对《医师法》的认识,并将依法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执行《医师法》有关规定,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医师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光明区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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