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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 12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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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深民【2022】54号),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365元,低保边缘家庭社会救助认定标准相应提高至2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