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人:王红兴,身份证号码:6106211986*******5
决定文书编号:深光民社许〔2024〕15号
许可内容:同意深圳市光明区鸿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注销登记
许可日期:2024年3月29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大街办公区1108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黄嘉晋;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