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科技创新 > 常见问题
日期:2024年 10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字号:大中小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留创园运营方考核要求:留创园运营方每年底向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书面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每年对留创园运营方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等次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五个等次;考核结果的适用情况: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依据考核结果,每年予以留创园运营方一定的运营费用,所需资金从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