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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光明区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如何发放?

日期:2023年 12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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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扶持操作规程》中关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规定,获得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如获奖企业/团队属于光明区并实际运营满半年的企业,待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按照有关流程,将现金奖励全额汇入获奖企业/团队账户;若获奖企业/团队不属于光明区内的,待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先将所获奖金额的40%汇入获奖企业/团队账户,待企业/团队在光明区落地并实际运营满半年后,再将剩余60%汇入获奖企业/团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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