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光明大第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的申报及教育科的推荐,经审核,决定对光明大第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进行专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访安排与人员组织
本次专访由光明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由新区专、兼职督学组成专访组对申报新区一级评估的幼儿园进行专访,具体分工如下:
序 号 |
幼儿园名称 |
专访人员 |
11 |
光明大第幼儿园 |
组 长:程小娟 张洁云 林丽清 汤伟芬 李 晶 胡金嫦 邬燕平 杨育明(徐霞珍) |
22 |
光明传麒山花园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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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光明白花童童乐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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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公明星辉幼儿园 |
组 长:陈秀英 唐小霜 王清 (叶华) 朱文静 万孝先 古冬霞 麦慧玲 梁慧娇 |
55 |
公明锦田湾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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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公明博文幼儿园 |
二、工作要求
(一)每所幼儿园专访时间为一天,专访程序包括园长汇报创建情况(10分钟以内)、随堂听课、查阅评估档案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园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专访组汇总信息形成专访意见、专访意见反馈等环节。
(二)区级幼儿园的专访应于5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日期由督导室与专访组组长及被专访幼儿园协商确定。专访结束后2日内,各专访组将专访结果以《督导评估专访情况记录表》(含电子版)形式报我室。
(三)专访人员要做到依法督导,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教育督导的良好形象。
(四)被专访幼儿园应按照有关要求配合专访组开展工作,接待从简。
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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