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公明鹏辉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的申报及教育科的推荐,经审核,决定在11月底对鹏辉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公明鹏辉幼儿园 光明童童乐幼儿园
二、验收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人员
成员1(办园条件1-5)
成员2(机构管理和队伍建设6-12)
成员3(卫生保健13-21)
成员4(教育工作22-30)
成员5(家长与社区工作31-34)
四、验收程序及内容
(一)上午8︰30专访组集中,阅读有关资料。
(二)巡视教育教学活动、听课。
(三)查看园容园貌及设备设施。
(四)观看户外活动。
(五)查阅档案资料。
(六)12:00午餐午休。
(七)下午2:30验收组集中,讨论各指标组意见。
(八)下午4︰00召开反馈会。
五、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要认真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待从简。
(二)验收组成员要严守纪律,准时到达幼儿园。
(三)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评估方案进行,依法督导,重在指导。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6年11月11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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