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政务服务 > 教育服务 > 教育督导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公明玉律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新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5年 04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字号:

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督导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我室拟定于2015年5月中旬,组织评估组对公明玉律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新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对象

  公明玉律幼儿园、光明亲亲贝儿幼儿园

  二、评估验收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估验收人员

  成员1(办园条件2-11)

  成员2(办学方向及依法治教12-13、队伍建设14-19)

  成员3(卫生保健工作20-26)

  成员4(教育工作27-34)

  成员5(社区工作35-36、示范性37)

  成员6(办园条件1、后勤管理工作38-39)

  成员7(材料汇总)

  四、评估验收程序及内容

  (一)上午8︰30评估组集中,阅读评估资料。

  (二)上午9︰00召开自评报告会(园长作简要自评报告;听取主管单位的推荐性意见;领导讲话)。

  (三)上午10︰30教职工座谈会。

  (四)上午10︰30家长座谈会及问卷。

  (五)查看园容园貌及设备设施。

  (六)巡视教育教学活动。

  (七)查阅档案资料。

  (八)下午4︰00评估组集中,讨论各指标组意见。

  (九)下午4︰30总结反馈会(各指标组反馈评估意见、组长总结;园长、董事长作表态性发言;领导讲话)。

  五、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要认真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评估组成员要严守纪律,准时到达幼儿园。

  (三)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评估方案进行,依法督导,重在指导。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5年4月29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23400036)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