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羌幼儿园、公明合水口云彩幼儿园、公明宏发美域晶晶幼儿园、公明东坑幼儿园、公明培真幼儿园的申报和教育科的推荐,新区教育督导室组织新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组,依据《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于2014年11月-12月,对光明新羌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进行了新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或复评。
新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组认为光明新羌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指标已达到新区一级幼儿园的标准,同意光明新羌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通过“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的评估验收或复评。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光明新羌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已通过光明新区一级幼儿园评估验收或复评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5日-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致函新区教育督导室,并留下联系电话,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88212153。
光明新区教育督导室
2015年1月4日
(联系人:梁小芹,电话:1371384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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