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学生根据个人就业后的收入情况,在3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不要因选择不当造成还款违约。
(2)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手续。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日期:2018年 05月 23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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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学生根据个人就业后的收入情况,在3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不要因选择不当造成还款违约。
(2)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