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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 05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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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前教育,深圳市现行的资助政策是保教费资助制度,该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开始执行。
资助对象为“在深圳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具有深圳市户籍并享受深圳市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家庭(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济家庭)的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
需要注意的是,保教费资助政策和“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政府补贴两项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家长可以选择就高不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