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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 10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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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学生资助实行按学年评审,分学期申报,每年秋季学期开展该学年度的资助申报评审,次年春季学期删减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名单,增补该学期新申请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