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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 10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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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教育“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在落实“1+5”文件的基础上,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项目和分值,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做到三公开: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纳税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