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政府在线

光明新区2017年民生实事:就业与社会保障(11项)

落实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

牵头单位:   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协办单位:   光明办事处、公明办事处、新湖办事处、凤凰办事处、玉塘办事处、马田办事处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工作进展:宣传《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对新区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及生活困难在册残疾人开展摸底调查,掌握需救助人数。受理、审核、发放第一季度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

  第二季度工作进展:受理、审核、发放第二季度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上半年累计补助500人以上。

  第三季度工作进展:受理、审核、发放第三季度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重点受理就读高等院校、无住房、重病住院等在册残疾人困难补助申请。

  第四季度工作进展:受理、审核、发放第四季度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全年累计补助600人以上。

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1、组织各办事处、社区残疾人工作人员采取派发宣传手册、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了政策宣传。2、已完成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及生活困难在册残疾人的摸底调查工作。3、第一季度累计向716名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需支付高等教育学杂费、无住房,以及发生意外事故和突发重病住院等情形的户籍残疾人发放了特殊困难补助92.63万元。

  第二季度:组织各办事处、社区残疾人工作人员采取派发宣传手册、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已完成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及生活困难在册残疾人的摸底调查工作;受理、审核、发放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上半年累计向726名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需支付高等教育学杂费、无住房,以及发生意外事故和突发重病住院等情形的户籍残疾人发放特殊困难补助185.49万元。

  第三季度:已完成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及生活困难在册残疾人的摸底调查工作;第三季度累计向747名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需支付高等教育学杂费、无住房,以及发生意外事故和突发重病住院等情形的户籍残疾人发放特殊困难补助281.88万元。

  第四季度:已完成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及生活困难在册残疾人的摸底调查工作,累计向749名重度残疾、一户多残、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需支付高等教育学杂费、无住房,以及发生意外事故和突发重病住院等情形的户籍残疾人发放特殊困难补助377.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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