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光明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 该项目无协办单位
第一季度:在新区范围内对未安装门楼牌的建筑物进行摸底走访,并初步确定3000处可安装点。
第二季度:对3000个安装点可行性操作条件进行进一步核查,并最终确认。
第三季度:委托制牌公司,审核制牌3000个。
第四季度:完成3000块门楼牌的上墙安装。
第一季度:根据《深圳市门楼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文件要求,通过现场走访摸排,查漏补缺,目前已基本确定3000块门楼牌具体安装点。
第二季度:已确定3000个以上可安装点。在系统上完成数据信息录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重新核查。
第三季度:一是核采门楼牌与房屋编码匹配梳理,梳理后数据信息录入门楼系统并报分局审核。二是市局二维码门牌方案现在征求意见各区有关单位意见,目前已将光明区意见反馈给市局人口科。
第四季度:此项工作于11月份已发函(深公光函[2018]113号)申请取消。为避免重复建设,待市上级门楼牌制作方案正式下发实施后,再按有关要求推进此项工作。此项工作已向区领导汇报,拟暂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