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特此公告。
序号 |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 |
列入事由 |
1 |
深圳市光明区乐筠午托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2 |
深圳市光明区正宏培训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3 |
深圳市光明区景程教育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4 |
深圳市光明区新森源职业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5 |
深圳市光明区依斯卡美妆职业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