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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区阳光法律服务社注销登记的公示

日期:2023年 04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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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人:周旭龙,身份证号码:4301241976*******7

  决定文书编号:深光民批〔2023〕7号

  许可内容:深圳市光明区阳光法律服务社

  许可日期:2023年4月12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主楼309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何子超;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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